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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導-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(構)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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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訂定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(構)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」


相關檔案

公告公文.pdf
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(構) 學校防範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租借他人處理原則.pdf


發布時間: 2023-12-07 08:09:12
發布單位: 頭屋國小人事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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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時間:2024-05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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