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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務-學生申訴制度與學生手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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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「高級中等教育法」第54條、「國民教育法」第45條及第46條,暨教育部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」(以下稱本辦法),以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稱國教署)114年8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5020A號函辦理。
為宣導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制度,國教署已於學生事務資訊暨活動網站建置「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專區」(網址:https://friendlycampus.k12ea.gov.tw/StudentAffairs/54/2),並設置「相關法規」、「申訴、再申訴格式範例」、「資料檢索」、「人才庫名單」及「諮詢服務資訊」「宣導資料(含學生申訴手冊)」及「問題專區」等資料,提供下載運用,請貴校運用多元管道加強向師生宣導,以維護學生權益。
另請學校確依本辦法第62條第1項規定:「學校應將學生申訴制度列入學生手冊及學校網站,廣為宣導,使學生了解申訴制度之功能。」

學生申訴網站.jpg



發布時間: 2025-08-28 14:00:56
發布單位: 頭屋國小學務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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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次更新時間: 2026-05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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